2011年9月4日 星期日

自己的孩子自己教


早上帶了孩子們去復興路上的台中酒廠,
聽說那裡規劃成展館,還滿值得去的,
現在正好在展"會說話的蒙娜麗莎"。

到了酒廠,諾大的倉庫各自進行幾項展覽,
但Robet說不想花錢看"蒙",Ray也說他不想看刻意做出來的展覽,所以我們就去看其他免費的展覽。
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人員編制問題,所以各個展館都只有兩位服務人員,在門口負責簽到和發資料,以及提供諮詢。

這件事發生在最後面一間展場,我已經忘記展覽的名稱了,大抵是跟生活有關的,因為裡面展出很多關於建築照片以及建物模型。
一進場就看到一位媽媽氣憤的跟服務人員爭論:你不應該打我的小孩。
接下去聽大抵知道事情的緣由是因為:這位媽媽帶著小孩看展覽,
但小孩一直動手碰作品,這位服務人員已經跟小孩勸了很多次"不要動手",
但那小孩還是不聽,最後基於怕作品被破壞,她忍不住動手賞了那小孩一巴掌。
我四處張望被打的孩子在哪裡,因為並沒有聽到哭聲,
展場裡只有一對老夫妻和正要進場的我們而已,
剛剛進門是有幾位小孩和家長出去,但也都沒有異樣,
我指的異樣是"臉上有被打的痕跡",所以她下手應該不重,但不管怎樣,動手就錯了。
最後那位服務人員有向媽媽道歉:"是我處理的方式不對"
"但我已經告訴他很多次他還是不聽,萬一把作品破壞了要怎麼辦?",

媽媽說:"那表示你用說的沒用,你應該換別的方法,就算弄壞了我回去會處罰他。"
服務人員又問:"那請問還有什麼方法?"

媽媽說:"你可以找家長啊"
另一位已經離開了的同行的家長進來問發生什麼事後,
還是幫腔說:"我知道孩子不對,但是孩子品格的養成是需要時間的,
如果你以後當了媽媽就會知道為什麼媽媽會生氣了。"說完她就離開了,
但是事主媽媽還是不肯離開,不知道想要什麼樣的"交代"。
在不大的展場中,我和Robert很謹慎的一人顧好一個孩子,一邊為孩子解說,
眼尖的Ruby真的發現有作品被破壞的痕跡,
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位小孩弄壞的,
但也立即(剛進場時也做了)告訴孩子:"我們來看的展覽都是作者辛苦的作品,不能隨便碰觸和破壞,就像妳的作品也不喜歡被別人弄壞一樣。"
最後離開時,我看到那位媽媽找來了警衛,服務人員彎腰低頭跟孩子道歉,而那個孩子(大概三年級了)正紅著眼睛哭泣。這才發現,原來跟那位媽媽同行的還有三位家長,各自帶著1-2個孩子,是剛剛跟我們擦身而過的,也就是說剛剛在展場裡幾乎都是由他們全包了。
晚餐時,我把這件事拿出來跟Ray討論,聽聽他的看法。
他說:"那位服務人員錯了,因為他是大人,地位就不同,所以打人就錯了,
如果今天是小孩打小孩,就沒關係。"

我說:"可是那小孩已經說了很多次都不聽,萬一把作品弄壞了怎麼辦,所以大人才生氣動手打他。"

Ray說:"如果弄壞了,到時候叫他賠就好了,也不需要動手打人。(道理說的很清楚)"

我又問:那孩子有錯嗎?

Ray說:"沒錯。"

我說:"可是人家已經告訴他很多次不要動手他還碰,難道他沒錯嗎?"

Ray想了想才說:"恩,有錯。"

我問:"錯在哪裡?"

Ray說:"他不應該碰展覽的東西。"

我再問:"那家長有錯嗎?"

Ray還是說沒錯

"為什麼?"

Ray說:"因為是孩子做錯事,跟家長沒有關係。"

我提醒:"可是服務人員說他已經提醒那小孩很多次不要動手,最後孩子還被打,可見家長那時候一定不在他身邊,那家長不必負責嗎?"

Ray再想了想:"恩,有錯,家長應該把自己的孩子管好。"
我不知道那位家長除了道歉還想要什麼結果,
但我看到的是她並沒有盡到身為家長的責任,
做好教育孩子的工作,既然要帶孩子看展覽,
就該先教好孩子尊重會場和作品的禮儀,
而不是帶孩子去給人家教,然後還怪別人用錯誤的方式對待孩子,
因為最了解孩子的是家長。
如果孩子是會忍不住動手的,家長就該在旁邊看著並且隨時教育,
而不是自己沉浸在享受當中,完全忽視孩子的存在,
甚至連孩子被人家糾正了很多次還不知道,竟然還會有被打的機會。
而同行的幾位家長,也應該幫忙看顧朋友的孩子吧。
上個月去宜蘭玩,本來要去蘭陽博物館的,
但聽說過一個暑假,兒童遊戲室被孩子們玩壞了,所以部分休館整修不開放,
再看到在圖書管裡那些把孩子丟著任憑他們跑來跑去影響別人,
不制止的家長和安親班老師們,
我不禁想:會有怪獸小孩,其實都是大人造成的。

我也提醒自己,別讓自己的孩子成為別人的困擾,自己的孩子還是自己教才不會心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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